「翁新統大屋」(桃園龍潭)座落於烏樹林田心仔,宅第獨立於田野間,四周竹林環護,充分考量隱密與防禦性。翁宅建築方位座東南朝西北,二進左右雙護龍四合院形制,屋前有寬闊禾埕,宅第佔地二千餘坪。翁宅屋頂採多燕尾形式,遠望重疊昂揚起翹的脊線,有如在藍天振翅中飛翔的鵬鳥。(2008當年協助翁仁炫提報縣定古蹟所撰寫文字/節錄) 。當年提案簡報的文末結語是這麼寫著: 「期待與戮力整合各房心力,能夠順利完成縣定古蹟的登錄,見證客屬先民拓墾發衍的心血,更讓社會大眾對台灣傳統民居古厝有更多瞭解,因為能增進瞭解就能增進關懷的力度,而能關懷就能疼惜!」
當年縣定古蹟登錄後,翁各房派下陷入容積移轉的利益糾結,致使公部門無法執行修繕計畫。加上幾次風災後二進正廳、一進門廳,屋頂中脊也相繼塌陷,只能採被動式加固防護(加蓋鐵屋),猶如傷痕累累的大鵬鳥,被關在鐵籠裡,奄奄一息啊!!
「翁新統大屋」堂號「六桂傳芳」,興建年代明治38年間(1905),建築中軸線通透,格局左右均衡配置,層次分明,循前尊後卑的傳統空間概念,建制工構嚴謹的石砌環屋水路,且右後並設置獨特而少見的石坎方形水井。一進門廳採凹壽設計,群堵石雕雖有剝落仍見華麗,次間窗型採石雕竹節窗櫺,呈現志節的風範。台基石砌碩實,櫃檯腳石砌雕飾,門額上的彩繪溫潤古樸。左右護龍脊飾以白灰泥塑蝙蝠(福)啣崁綠釉花磚構成「磬」(慶)形構成吉祥意象,門廳左右燕尾脊塞以憨番泥塑裝飾更是生動而獨特。二進正廳廳堂,則顯得格外高挑,採三關六開門,以螭龍透雕雕飾,正廳檐廊捲棚式桁架瓜筒木座、托木、斗拱、員光等無不精雕細鑿,而簷下水車堵精緻的交趾陶故事題材豐富,人物更是栩栩如生。堪稱北台灣客屬傳統四合院民居建築範例。
近日整理20多年來陪伴「翁新統大屋」的紀錄影像,心情上是「沮喪」而且是「無奈」的;「沮喪」是因為曾經興奮揚起過;「無奈」是因為蠻多人(地方文史團體、公部門、政治人物)真的都很努力想方設法,致力解套產權問題,可是卻多無功而返。如今的「翁新統大屋」卻落得像住在加護病房般危急,亟待救援!!
阿達碼 2026.07.17 彰化芳苑
註1: 翁新統(1852-1932)為龍潭烏樹林望族翁元乾派下必水公房下長男,自幼聰明穎悟,精通漢學,明晰義理,為鄉里倚重。必水公逝世後,承繼父志督理家務,籌謀廣置田佃,富甲一鄉。明治32年(1899)受命擔任龍潭坡區長八年,掌理族內六大房帳務,聲馳顯著,後曾任公學校教務委員、安咸輕便鐵遣公司理事長等職,凡地方公益賑濟不遺餘力,振興地方產業棄財而不辭。明治38年(1905)上三大房分居,於烏樹林18番地建二進左右雙護龍翹脊燕尾大屋。大正4年(1915)台灣總督府綬佩紳章,大正5年(1916)入「台灣列紳傳」。大正8年(1919)主持修建翁元乾公嘗祖堂並任祖堂管理人。
註2: 103龍潭翁新統大屋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(桃園市文化局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